寿安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标志标识标准知识培训会

2024-03-26 16:07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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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加强镇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寿安镇组织辖区内物业、环卫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会,以强化垃圾分类工作者业务素质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扩大镇域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了解,并推动群众及时更新并掌握更科学、更正确的分类知识。

在此次培训会中,宣讲人员在利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对常见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行科普的基础上,还着重对易混淆、易错的知识点,利用案例进行了剖析与解答。

例如,电池不应全部归到有害垃圾。因为2003年,国家出台《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从2005年起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所以如今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类似5号7号干电池已不再含有汞、铅等重金属,应归为其他垃圾。

再比如,大棒骨、榴莲壳等不属于厨余垃圾,因为这类垃圾难腐蚀且质地坚硬不易粉碎,若当做厨余垃圾处理,有可能会在处理过程中损坏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设备,因此我们应当将其归类在其他垃圾中。

其次,在培训现场,我镇垃圾分类办工作人员为参会人员讲解了目前我镇垃圾分类投放机制的运行流程、投放点位的管理与相关责任落实等,以此督促我镇物业、环卫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也应加强对群众分类行为的规范引导,提高投放环节的分类效率。

通过细致的讲解,在场参人员纷纷表示对垃圾分类又有进一步的了解,还纠正了自己以前容易混淆的分类知识。在场群众代表也表示,将在今后的生活中注意正确分类,规范分类、科学分类,尽量在源头上就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gaoxiang